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自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2026-06-22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自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天津-2026-06-22 00:00:00
天津-2026-06-22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泽玉 |
| 项目周期 | **天 | ||
| 招标类别 | 货物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王台村自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电动工具销售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 | ||
| 其他描述 | 面向社会具有电动工具销售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一、针对王台村自卸电动三轮车采购,产品要求:*、品牌:胜丰牌*、生产厂家:廊坊新胜丰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规格:车斗宽*.*米,长*.*米(不含电瓶)。 二、 *.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与村集体无关。*.报名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供货方承担。*.签订合同**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完成后**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供货方需提供正式票据。*运送至王台村党群服务中心验收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