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及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6-06-25
广西/梧州 变更澄清
​关于规范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及接待工作的公告
广西/梧州-2026-06-25 00:00:00
​关于规范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及接待工作的公告

关于规范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及接待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来院接待管理,严明廉洁从业纪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医院严格实行******;三定******;接待制度,即固定接待时间、固定接待地点、固定接待人员。医药代表来院须提前预约、登记备案,严禁未经预约擅自进入诊疗、办公区域开展业务活动。

一、预约登记要求
(一)医药代表须按规定提前扫码备案,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来院。
(二)预约时须如实提供单位名称、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信息,做到信息真实、事由明确。
(三)接待仅限工作业务交流,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贿赂、不正当推销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具体接待安排
(一)医学装备
*.接待时间: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三**:********;**:**(以每月*号所在周为第一周)
*.接待地点: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楼门诊办公区******;医患沟通接待室******;(内科诊疗区后侧)
(二)药学部/临床药学科/药剂科
*.接待时间: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三**:********;**:**(以每月*号所在周为第一周)
*.接待地点: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楼药剂科办公室
(三)信息管理中心
*.接待时间: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四**:********;**:**(以每月*号所在周为第一周)
*.接待地点:门诊住院综合楼六楼信息管理中心会议室
三、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指定地点接待,不得随意变更接待场所。
*.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开展推销、洽谈等活动。
*.对未预约、违规来访或违反廉洁纪律的,医院将不予接待并视情节上报处理。





梧州市工人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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