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6-06-25 00:00:00
关于遴选夏县****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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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服发〔****〕*号)要求,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拟公开遴选*家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年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主体自筹不低于**%。
(三)项目建设内容
*.农机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主要是配备农机辅助驾驶设备、作业监控终端、小型农业气象站;支持农机作业信息数字化管理的数据传输和技术运维。
*.农机具维修能力提升:新建或升级改造农机维修作业场地,配齐专业维修检测设备。
*.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扩建农机机库棚、配套建设小型粮食仓储设施等基础硬件。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夏县区域内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管理规范的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及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内部制度健全,规范运营*年以上。
*.拥有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及项目建设用地,能够保障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营。
*.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低于***万元,具备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不低于*.*万亩次。
*.近*年在承担各级农业农村、农机化发展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违规违纪、无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及主体征信记录良好。
*.近两年未承担过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项目。
*.优先遴选获得省、市级荣誉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账号等复印件;
*.社员、机具登记表(见附件*);
*.固定场所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证明;
*.法人及主体征信证明;
*.开展农业生产等相关佐证材料;
*.获得省、市级荣誉的印证资料(相关部门文件、荣誉证书等)。
四、申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逾期不接受申请。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主体应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到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社服股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评审程序。由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统筹择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中心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实施主体。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申请书.***
附件*:社员、机具登记表.***
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