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6-22 00:00:00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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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号(******)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 西安铭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锂电薄膜卷芯和电气绝缘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 宏腰路以南、如虹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云华路以西 |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宏腰路以南、如虹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云华路以西,建设主要建设锂电薄膜卷芯和电气绝缘产品研发制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精密卷芯管****吨、熔断器外管***吨、压紧环****支、橡胶复合管*万支、胶辊****支、其他定制类****支。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浸润、缠绕、固化、脱模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开炼、硫化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经碱喷淋冷却塔(带有除湿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缠绕工序在单独密闭空间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硫化工序共用*套),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表*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待建成后非甲烷总烃还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号)中橡胶制品行业*级企业和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行业引领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