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24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6-06-24 00:00:00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

工程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

开标时间:****年***日

招标人: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异议):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忠爱联系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

龙泉市正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历天

毛伟珍

合格

*

丽水华阳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刘日娟

合格

*

浙江创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日历天

肖垚霞

合格

*

浙江嵘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历天

杜锦鹏

合格

*

浙江溯江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吴国威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日至****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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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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