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6-25 00:00:00
隆安县****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隆自然资告〔****〕*号)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 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安华侨 管理区 |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均为**年 |
容积率: |
大于*.*且小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万元/亩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备注: |
该地块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宗地号:*******************;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酒店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其余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容积率:***;*.*且≤*.*,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隆安华侨管理区*****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的规定执行。该宗地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参加地块竞买的申请人,还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汇入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举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个月内付清剩余的成交地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号
(三)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
银行账号:******************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南宁)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中国土地市场网)
主办单位: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