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3日)
2026-06-23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3日)
福建/福州-2026-06-23 00:00:0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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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华大道东段(三峡路至东部海堤)工程(一期)项目

福清市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皓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建设内容为:项目起点位三峡路,终点止于输煤栈桥前南堤断面变化处,道路全长*.**千米,道路宽度为**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场地进行回填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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