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龙门大街与梁家庄村南十字路口交通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6-24
山西/吕梁 变更澄清
交城县龙门大街与梁家庄村南十字路口交通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山西/吕梁-202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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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龙门大街与梁家庄村南十字路口交通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城县龙门大街与梁家庄村南十字路口交通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谈判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元) 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供应商必须于谈判前从其基本账户打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久安路支行 行号:************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元) 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账、保函等形式。 *、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久安路支行 行号:************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中需附转账凭证。 *、采用函形式: 应当是符合经营要求的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型保函,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和查询路劲或查询截图。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交城县迎宾大道迎宾小区*号正东方向***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军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