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沂水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2026-06-25
山东/临沂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沂水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山东/临沂-2026-06-25 00:00:00
沂水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沂水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转让方名称 沂水金佰泰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鸿信专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和临沂万兴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临万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后,按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接履行转让方对应该部分股权的合计**万元人民币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国有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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