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6-24
福建/漳州 审批|立项|规划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漳州-2026-06-24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漳州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漳发改审〔****〕**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关于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发改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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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审批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云霄县、诏安县。管道线路起始于诏安县四都镇林头水厂,终止于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从林头水厂*****分水管接出,沿现状四东线、林头开发区大道至东葛头村,拉管穿越顺着环村道路,沿东葛头海堤内侧山体,拉管穿越至白礁村境内顺着村道至终点,管道铺设总长度****.*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烟草专卖局、厦门港口集团、省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等资金补助,以及“美丽渔村”省级专项资金共计***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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