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3号
2026-06-24
江苏/扬州 质疑投诉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3号
江苏/扬州-2026-06-24 00:00:00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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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唐子城风景区管理处****年生态环境综合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琼花观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祥
被投诉人:扬州市蜀冈唐子城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平山堂东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莹
被投诉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号*******
法定代表人:单达敏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针对采购文件。
投诉请求:*.依法终止《扬州市蜀冈唐子城风景区管理处****年生态环境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号)采购活动,责令被投诉人撤回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依法责令被投诉人纠正违规行为,沿用该项目原合理合规的招标方式,如项目名称、代理机构、最低评标价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等各类招标要求;
*.依法对被投诉人(扬州市蜀冈唐子城景区管理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将处罚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扬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