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泽置业新都区廖家湾 122 亩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补遗01号、答疑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2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香泽置业新都区廖家湾 122 亩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补遗01号、答疑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6-22 00:00:00

香泽置业新都区廖家湾 *** 亩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补遗**号、答疑**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香泽置业新都区廖家湾 *** 亩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上传的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第二条合同工期修改为: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  **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示范区完工开放时间为****月*月**日之前(具体以下发的任务书为准),所涉及的赶工费含在合同价中,结算不另计。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人:成都香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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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泽置业新都区廖家湾 *** 亩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答疑**号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在招标文件第***页“**.*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中第**.*.*条“单笔资金***万元以上(含)采用“现金+票据”的方式进行支付,票据指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的具体占比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予以确定。”请招标人明确票据支付部分是否全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全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或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组合?若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组合,请招标人明确商业承兑汇票所占比例。

回复*:本项目票据支付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人:成都香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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