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6-22
重庆 招标采购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2026-06-22 00:00:00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年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年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服务地点:重庆市。

*.*.*预估采购金额:******元(不含税,下同),其中份额一******元,份额二******元。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采购内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书面委托,提供以下服务:

*.*.*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详见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年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法律服务

*

******

重庆市

不涉及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成交供应商数量:*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采购内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书面委托,提供以下服务: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

律师函催收

依据采购人委托出具律师函并送达,进行催收跟踪反馈

*

诉讼代理

代理应收账款相关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

*

仲裁代理

代理应收账款相关商事仲裁程序

*

调解及和解

在诉讼/仲裁程序中参与调解或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在诉前和解谈判

*

执行代理

代理强制执行申请及执行程序全流程

*.*.*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详见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

份额比例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第一名

份额

**%

******

第二名

份额二

**%

******

]
${ *.*.*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

律师函服务

***元/份

含邮寄等全部费用

*

诉讼、仲裁基础代理费(含和解、调解)

****元/件

含执行程序

*

回收金额提成比例:**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

如实际回收金额低于起诉总金额的**%,则提成金额***%

*

回收金额提成比例:超过**万元的部分

*%

如实际回收金额低于起诉总金额的**%,则提成金额***%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 }${ *.*.* } *.*.*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 *.*.* 与供应商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已通过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通过****年度考核记录,若当地律所年检尚未结束,则以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为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到期债权司法追收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供应商须提供本所(即响应主体)作为合同签约方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扫描件。如分所来参加响应,则总所和其他分所业绩均不予认可;如总所来参加响应,则分所业绩不予认可。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名,主办律师不少于*名,助理律师不少于*名。项目团队人员均须具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经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所有人员不允许复用,如复用则不予认可。并同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年*月*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产品资格要求

*.*.*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成熟稳定的产品

${ *.*.* 产品}${ *.*.* 产品}${ *.*.* }${ *.*.* }${ *.*.*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 产品业绩要求:}${ *.*.* }${ *.*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 *.*.* }${ *.*.* }${ *.*.* }${ *.*.* }${ *.*现场考察 }${ *.*评价检测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供应商注册”。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秒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供应商注册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证书,并确保**证书在使用时有效。**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办理”。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方式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号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号信达国际*栋***室

编:

/

编:

/

人:

张老师

人:

郑陈

话:

***********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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