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6-22 00:00:00
海安港兴园区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海安港兴园区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海安港兴园区土地出租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出租方:海安港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园区土地出租,金港大道北侧、凤翔路东侧部分土地,出租期限:贰年,最终根据实际测量(交地)面积进行决算。
*.其他说明
(*)标的资产性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向意向受让人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转让方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不得从事有环境污染等营业活动。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意向竟拍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竞拍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承诺函
*.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一电子交易平台一产权交易一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一电子交易平台一产权交易一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拍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报名路径:意向竞拍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一电子交易平台一产权交易一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三)竞价时间及要求:****年*月**日**时**分开始,在设定**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警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 **:**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竞拍人的,则将原竞拍人优先确定为竞拍人。报价中无原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竞拍人。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拍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四)成交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后签订承包合同,同时需缴纳中标价**%的保证金。逾期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
(五)特别说明:
*、竞拍人应合法经营。
*、受让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本次出让的标的以现状交付,出让方向意向竞拍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让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让方对出让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竞拍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承租人应服从招租人管理,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所从事的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不得从事有对环境有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五、联系信息
出让人名称:海安港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角斜镇金港大道 **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丰冬梅 ***********
附件:
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