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卡若区医共体中心医院采购村卫生室诊疗床及心电图机项目更正公告
2026-06-22
西藏/昌都 变更澄清
昌都市卡若区医共体中心医院采购村卫生室诊疗床及心电图机项目更正公告
西藏/昌都-202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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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医共体中心医院采购村卫生室诊疗床及心电图机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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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昌都市卡若区医共体中心医院采购村卫生室诊疗床及心电图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描述前后不一致,但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对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进行更改,其他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