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6-04-01
湖南/株洲 招标采购
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株洲-2026-04-01 00:00:00

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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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实施机构的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实施主体参与公开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由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担任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实施主体,并作为政府方签约人与中选实施主体签署项目协议,将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授予中选实施主体。

*、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概况:

(*)总投资估算:*元。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范围涉及攸县**个乡镇及*个街道,其中生活垃圾处置基地位于攸县菜花坪镇谭安村、流和村,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理基地位于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

(*)项目实施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运作方式:以中选实施主体为主体,由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即项目实施机构)授予其项目建设及经营权,中选实施主体负责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攸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经营期满后,本项目所有垃圾处理相关设施设备、场地及经营权需完好无偿移交给攸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回报机制:实施主体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入、餐厨垃圾初加工产品销售分成收入、施工废弃物初加工产品销售分成收入等方式。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通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入、餐厨垃圾初加工产品销售分成收入、施工废弃物初加工产品销售分成收入等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政府不对本项目运营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贴,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实施主体依据实施方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的实施主体应具备下述条件:

*、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并具有满足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相应偿债能力;

*、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参加公开招标的实施主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沙市归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

③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

④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⑤承诺书(承诺事项: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并有满足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相应偿债能力;格式自拟);

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整,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室。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实施主体对公开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项目实施机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项目实施机构、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实施主体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楼

代理机构:长沙市归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西阁社区西阁路*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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