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6-22 00:00:00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乐山市国资委《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上级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兹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与**(某自然人)、**五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包数:共*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乐山市国资委通报;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中介机构选聘黑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采购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
(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实行网上获取,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人邮箱(*********@**.***)。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购买文件名称、编号。开标时将原件交给采购人留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项目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
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高新区太安路**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