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教学及后勤保障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2026-06-22
山东/德州 变更澄清
德州学院教学及后勤保障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山东/德州-2026-06-22 00:00:00

德州学院教学及后勤保障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学院教学及后勤保障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包*、*、*、*新增异常低价审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 (*)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学院

地址:德州市大学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号环通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松

电话:***********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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