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6-06-22 00:00:00
*********年度新北区农户家庭财产保险采购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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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度新北区农户家庭财产保险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新北区农户家庭财产保险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万元/年)。
采购需求:
为提高广大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故紧急救助体系,结合常州市新北区实际情况,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在新北区开展农户家庭财产保险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年*月*日零时——****年*月**日二十四时(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分年度出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或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或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如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投标人(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无需提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承保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完全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号
联系人:是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常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号嘉乐广场*座***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