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22 00:00:00
****年黄埔区大件运输通行路桥技术审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年黄埔区大件运输通行路桥技术审查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黄埔区大件运输通行路桥技术审查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及国标(****)的规定,根据大件运输的构成要素,超限标准,审批分类,相关程序,审批材料,护送标准,车型匹配,通行条件等,结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上通行性快速验算的指标、条件、参数、方式,提出通过公路桥涵时的技术保护措施和建议,为黄埔区审批大件运输(含特殊车辆)行驶道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为准。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由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其他供应商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实施的类似任务,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
通过开展大件运输通行路桥技术审查咨询项目,主要达到如下目标:(*)配合采购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大件运输许可综合服务系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平台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完成大件运输(含特殊车辆)分发、技术初审、技术终审;(*)在黄埔区管辖范围内主要道路路径选取不少于*座有代表性的桥梁进行调查分析并生成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大件运输货物现场核查工作;(*)配合采购人及上级部门宣贯国家及地方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措施,助力省、市、区重大工程建设,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其他与该项目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对大件运输通行路桥技术审查事项事前、事中、事后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服务时间:自采购人下达进场通知书后满一年。
(五)最高限价:**万元。
(六)采购标的汇总表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四)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获取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号****房线下报名获取或邮箱(**********@***.***)线上报名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号****房(广垦天河*号北门*塔电梯厅直上)
五、开启
(一)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以上资料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四)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建业一路*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号****房
项目负责人:高孔泉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