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22 00:00:00
花地街道民治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街道民治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改造范围南起花蕾路、北至芳村大道中,东与中市社区相邻、西靠花地大道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道修缮、楼栋“三线”整治、楼栋消防设施、楼栋排水设施等基础类改造、小区公共空间、小区照明设施等完善类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升类改造。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服务范围
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现状管线测量及物探)、楼道测量、屋面测量、岩土勘察(如有)等。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若中选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中选供应商应当向询比单位赔偿,询比单位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与中选供应商解除合同。
*.其他要求
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勘察服务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
详见合同版本。
四、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参选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参选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以本项目的中选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计算。下浮后不足****元按****元收取。由中选供应商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年*月**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年*月**日。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参选意向人在****年*月**日**:**—**:**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楼****房,逾期恕不受理。
*.若本项目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参选供应商不足*家或经评审有效的参选供应商不足*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单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九、询比单位不承担参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参选供应商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参选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询比单位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询比代理单位: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