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6-22 00:00:00
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期)工程站前广场施工监理的最高投标限价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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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建安投资额经德清县财政局审定后为****.****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二、主动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条“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中第(*)、(*)款,因原文中“结算价”一词易引发关于合同计价方式的歧义,现根据本项目“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将相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原条款内容:
*)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并配合完成施工结算内审完成后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
*)缺陷责任期满并达到合格工程时,结清余款;达不到合格工程扣结算价*.*%的违约金。
修改后条款内容:
*)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并配合完成施工结算后,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
*)缺陷责任期满并达到合格工程时,结清余款;达不到合格工程扣合同价*.*%的违约金。
注:本次重要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