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6-2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包号:第二标段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展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山丘文化产业园第*#幢***号房
被投诉人: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标的“一体机”投诉人经向被投诉人举证的一体机主流品牌鸿合、丽显、艾博德、皓丽、安道等官方进行核实后,以上品牌厂家产品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一体机的核心及★号参数。
投诉事项*:标的“电钢琴”被投诉人没有提供完全满足参数三家主流一线品牌满足参数的举证材料。
投诉请求:
*.要求撤销本次倾向性、指向性参数,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确保论证后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资质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有三个及以上主流品牌完全满足并且列举出实质性证明材料(如品牌官网截图,彩页等材料)。
*.请相关部门领导引起重视,不要某品牌产品量身定做投标参数,此种做法与单一来源采购无异的霸王条款,不符合招标采购的宗旨。希望还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氛围,最大限度的能够采购到品质好、价格低的产品,建议采用公平、公正的市场常规标准参数,取消不合理的门槛,制定大众化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竞争。
*.请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态度回复我公司提出的相关诉求,如果有多个品牌满足,请出示具体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全部参数的证据。否则我司必将向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公平”与“权威”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技术参数,且经过专家组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均基于幼儿教学实际需求设定,符合行业主流技术水平,不存在排他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