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6-22 00:00:00
周王庙镇****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荆家园安置公寓房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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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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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庙镇****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荆家园安置公寓房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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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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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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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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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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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杰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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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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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详见嘉兴主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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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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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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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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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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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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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庙镇****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荆家园安置公寓房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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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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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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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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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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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庙镇****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荆家园安置公寓房小区环境提升工程答疑纪要 **号 一、本项目采用陈述和答辩,具体内容如下: (*)陈述和答辩人:邀请所有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答辩方式:采用现场书面答辩。 (*)陈述和答辩通知时间: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采用交易中心电话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当场回复是否参加答辩(若*分钟内未回复的,两次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参加答辩的应当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自接到电话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等候答辩,不同投标单位收到通知时间有差异的,以各自接到通知时间为准。 (*)陈述和答辩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号)。 (*)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作答时间为**分钟)。 (*)其他要求: (*.*)参加陈述和答辩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陈述和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可供通知的联系电话并保证其正确性。 (*.*)不参加答辩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参加答辩时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的、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评标委员会认为答辩不通过的投标人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因上述答辩原因被否决投标的,均不调整评标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 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招标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杰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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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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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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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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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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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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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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