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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②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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