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6-22 00:00:00
-
索引号:
******************/***************
-
成文日期:
**********
-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海盐县住建局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
||
|
||
|
许云飞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场所公用储物柜配置提升便民服务质效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海盐县各类场景公共储物柜配置情况如下:城市公园、绿道驿站、健身步道、公共体育场馆、综合交通枢纽均未配置公共储物柜。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建设标准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浙江国土空间管理条例》,对专项规划进行一致性审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明确近远期布局及建设时序。县住建局将在各类方案评审中建议将公用智能储物柜纳入公园绿地、绿道驿站等场地配套设施内容。县交通运输局建议将综合交通枢纽纳入覆盖范围,并会同交投集团在站房改造与新建项目中配置智能储物柜,符合****年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 非物流用智能储物柜服务规范》要求。 (二)关于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多元协同的建议,答复如下:县财政局明确新建公共设施项目可根据规划要求、功能定位、人流量等要素,将储物柜列入项目建设费用;对已建成未配置项目,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补建。县发改局将配合出台支持政策,推动公益性强、服务半径广的储物柜项目获得场地无偿提供、建设补贴或运维补助。县文体局指出体育场馆内储物柜多由业主自主管理,需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确保配置符合实际需求。 (三)关于厘清管理职责,构建闭环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县综合执法局将规范城市道路设置储物柜的占道审批流程,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实现“发现问题—派单—处置—反馈—核查”闭环管理,督促运营方保持柜体整洁、无破损锈蚀。县市场监管局将配合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运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安全责任、数据合规、应急响应等关键环节实施“标准—运营—监管”三位一体管理,确保服务安全、透明、可信赖。 三、办理过程 *.研究提案。*月我局收到该提案,即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承办科室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月我局承办科室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沟通讨论。*月深入了解提案背景及意见,深化相关内容; *.提案办理。*月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提案答复。*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