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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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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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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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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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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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盐县住建局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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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树木亮化设施管理,保障树木生长与城市景观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去年*月制定并印发《海盐县城市道路行道树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全面排查—科学整治—长效管理”三阶路径提升县城主干道行道树景观与生态功能。目前已累计排查**条道路、*.*万株行道树,消除安全隐患****余处,清除树体杂物****余处(含铁钉、绳索、灯带等附着物)。今年继续将行道树整治纳入乡镇街道考核体系,建立“月度巡查+季度考核”制度,形成长效管理闭环。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边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编制《海盐县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经县十六届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年**月*日由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并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城市照明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照明行业监管和指导,指导建设县级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照明的行政处罚工作及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城市建筑立面设置的亮化广告)的亮化管理;各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照明的区域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照明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巡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店牌店招等亮化管理。并从规划设计、建设要求、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城市照明做了详细规定,为我县城市照明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提供了依据。考核方面,按照基层减负工作相关要求,市级对县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已予以取消,现阶段暂不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二)关于制定处置规范,完善保障措施的建议,答复如下: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行道树亮化设施“方案评审—安装—质保—移交—清理”全过程管控。一是在方案评审阶段严格把控树体缠绕灯带的设计,原则上不鼓励使用缠绕式灯带,确需使用时须预留*.***厘米生长间隙并采用园艺专用弹性扎带松散固定,严禁在树干基部、枝干分叉等养分运输关键部位缠绕;二是在安装阶段推广耐候、环保、可伸缩的优质弹性材料,禁止使用劣质***等有害材质,并将相关要求纳入施工交底和监理验收;三是工程竣工后的质保期内,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巡查,重点检查扎带松紧度、设施老化及树木生长状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维护、更换松动或老化部件;四是质保期满移交属地管理后,将亮化设施纳入日常巡查清单,明确属地责任,每半年全面排查一次,对达到使用年限或废弃的设施做到“应拆尽拆”,拆除后发现树体缢痕或伤口的,及时进行消毒、防腐处理;五是针对既有老化废弃设施立即启动专项清理行动,分片包干、限期销号,并同步做好树体养护,从而实现对行道树亮化设施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的建议,答复如下:县住建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海盐县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同时进行宣贯,各镇(街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以及城市照明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共计**余人参加会议,协同发力推动我县城市照明建设管理提质增效。县综合执法局在日常管理中,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及时发现、交办景观设施破损、市容环境卫生等各类问题,构建“问题发现—受理处置—办结反馈”全流程动态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办理过程 *、研究提案。*月我局收到该提案,即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承办科室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月我局承办科室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沟通讨论。*月深入了解提案背景及意见,深化相关内容; *、提案办理。*月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提案答复。*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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