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6-06-22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函
浙江/嘉兴-202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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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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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议提案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海盐县住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 **:**
  • 信息来源: 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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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省设厅《浙江省深化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市设局《嘉兴市筑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等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以“无废城市”设为抓手,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作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治理,逐步搭起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基础框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县严格规范筑垃圾处置管理,依托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行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线上审核、线下勘查模式,推广电子转移联单和***卫星定位监管,实现筑垃圾转移全过程动态管控,****年以来已依法办理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多项,保障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推进。

二、意见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推广力度的议,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对照市级扶持办法,由海盐县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稳步推进我县配套政策制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扶持举措,确保政策贴合企业需求、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县发改局要求对新开工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要做到应用尽用,将此要求落实到招标文件中,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同时相关部门在竣工验收时将应用情况纳入项目验收标准。县综合执法局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积极推行再生产品使用,截至目前,政府投资新开工的**个项目已全部落实资源化产品应用,切实刚性落实应用比例要求,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二)针对纾解市场困境,强化协同发展的议,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纾困扶持政策。县税务局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支持:一是增值税方面,企业若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筑垃圾、煤矸石处理要求,可享受即征即退**%;若满足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要求,可享受即征即退**%。二是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若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相关要求,对应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按**%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压力。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指导,依据《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年第*号)精神,引导企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同时积极发掘恶性价格竞争违法线索,对显著低价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对提醒告诫后仍不规范价格行为的,开展成本调查和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恶性价格战。

(三)针对培育骨干企业,完善产业体系的议,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县科技局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强化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助力企业研发高附加值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年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号),明确县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单个补助限额**万元、年度总补助限额***万元;****年优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号),将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提高至**万元、年度总补助限额提升至***万元。二是精准招引培育骨干企业。县商务局聚焦规模化、专业化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力争引进***家优质企业落地我县;完善招商全流程服务机制,为落地企业提供审批、要素、市场对接等一站式保障;联动相关部门,推动招引企业与本地基项目、再生产品应用场景精准匹配,同时立骨干企业培育清单,持续跟踪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区域竞争力。

三、办理过程

*.研究提案。*月收到该提案,即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会办单位和内部承办部门,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

*.汇总意见。*月汇总了相关回复材料,梳理了会办单位的相关意见;

*.沟通讨论。*月与提案者联系,商量办理意见,并在与各会办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深化相关内容;

*.提案办理。*月根据相关落实办理情况,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提案答复。*月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设局

****年*月**日

作者: 县住

信息来源: 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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