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6-2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6-22 00:00:00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浙联建设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泰路**号*栋*单元*层***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浙联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浙联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 年 ** 月 ** 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