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6-22 00:00:00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药集团三精明水新建半封闭式化学品堆场项目施工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时间:**********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三精明水新建半封闭式化学品堆场项目施工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三精明水新建半封闭式化学品堆场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二、相关要求
*、施工范围:涉及专业包含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监控工程、消防电工程等。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明水县哈黑公路*号三精明水药业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项目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日(含节假日、周末,工期不可顺延,因供应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概况:项目新建半封闭式化学品堆场 ****平方米(长**米,宽**米,高*米) 。主体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甲级防火要求,配备消防喷淋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和日常喷淋,确保堆场安全。具体使用要求可参考平面图。
*、现场踏勘:允许供应商单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前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确认时间,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
技术答疑人/踏勘联系人:刘子豪 ***********
*、成交供应商负责明水县消防审验中心消防竣工验收工作。
……详细质量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和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证企相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年**月至****年*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
*、供应商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本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信誉要求: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响应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有效期:***天日历日
五、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结算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六、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日程安排
*、报名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至**:**(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相关费用
*)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
账号:******************
*)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备注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