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6-06-22
黑龙江/牡丹江 变更澄清
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6-06-22 00:00:00
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原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号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宁安市战宇汽车维修服务站(个人独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镜泊东街以南领袖名都地下车库*****室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商家支付账户填写错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台) ¥*,***.** ¥*,***.** 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安排有相关经验的服务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随到随修,急用急修,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保证采购单位能及时用车; 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为完工出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为采购单位代办年审及变更手续;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用户需要; 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用车,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试车或作它用;不得擅自损毁公务用车标识等; 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做出修正; 除此之外,按照征集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执行; 要求机动车维修材料为原配件(材料)或同质配件(材料)。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实行追溯制度,留存材料(配件)来源凭证。 技术保障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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