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6-22 00:00:00
汕头海关礐石医生顶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礐石医生顶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信息公告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礐石医生顶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信息公告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汕头海关拟委托专业资质队伍修缮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包含拆除铲除原有破损石板、铺贴花岗岩石板等,内容详见附件*《汕头海关礐石医生顶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报价清单》。
五、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预算金额:¥*****.**元(除文明施工绿色安全措施费外,其余费用据实结算)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号***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附件:*、汕头海关礐石医生顶副税务司公馆步道石梯及进门坪面修缮项目报价清单 (*).****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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