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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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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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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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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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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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盐县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澉浦镇****年度工程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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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旅投集团: 现将《澉浦镇****年度工程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澉浦镇****年度工程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镇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和金融风险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非法金融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聚焦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欠薪风险和金融安全、农房政策执行安全等方面,到****年底,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欠薪纠纷数量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金融安全事件。 二、工作举措 (一)工程质量安全整治方面 *.建立项目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镇人大、纪委、村建、旅投、项目推进办、执法等多部门联动,每月至少开展*次检查,督促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村建办每月对项目开展*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录入台账,实行整改、督办、销号闭环管理。 *.开展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针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村建办每月至少开展*轮全覆盖排查检查,督促项目将问题隐患整改闭环。 *.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综合运用安责险第三方等服务机构,全年至少开展*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施工、监理等单位管理人员履职意识和能力,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四到场”制度,村建办开展农房建设全覆盖排查检查,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次巡查,跟踪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整改闭环。除每年组织在册泥木工匠参与县级培训外,村建办牵头不定期组织镇级培训。 *.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质效。村建办、旅投集团、各村(社区)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质量首要责任,针对民营项目由项目推进办牵头每月至少开展*次质量指导服务,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履行主体和监理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总监应每周带班进行质量检查整改,切实提升工程质量。 (二)工程欠薪防治方面 由经济发展办牵头,其他涉及单位配合处置各类欠薪纠纷;根据欠薪线索等不定期组织村建、旅投、项目推进办、各村(社区)等部门开展工程项目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处置。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现场宣传与排查:在工地宣传栏张贴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宣传内容或警示案例,公布举报电话;结合安全巡查,开展民工工资“六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人员访谈与线索收集:利用安全检查等机会,向项目经理、财务人员、农民工了解是否存在未及时发放工资等情况。 *.关注专户资金情况:联动人社等部门,定期梳理分析工程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三)金融风险防范方面 成立由镇政府牵头,村建办、财政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及本地主要金融机构组成的“工程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共享信息,联合行动。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现场宣传与排查:在工地宣传栏张贴金融安全宣传内容或警示案例,公布举报电话;结合安全巡查,注意工地是否张贴“高息理财”“项目投资”等非法广告。 (四)农民建房政策执行方面 各村(社区)应强化农民建房政策学习宣贯,及时解答村民疑问,严格履行农房建设审查职责,督促村民按照经审批的建房方案实施农房建设,每半月至少组织*次巡查检查。 三、工作责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总结评估。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问题。 人大: 依法对专项行动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 纪委: 对专项行动中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村建办: 牵头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含农房建设)方面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管、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培训宣传等工作;协同参与欠薪纠纷和金融风险的排查处置。 项目推进办: 重点负责督促协调民营投资项目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责任;牵头对民营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参与多部门联合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旅投集团: 严格落实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所辖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执法中队: 依法对工程领域质量安全、民工工资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多部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处理。 经济发展办: 牵头负责工程领域欠薪纠纷的排查、协调和处置工作;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企业经营、劳务关系等方面的风险线索。 财政办: 参与工程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关注和监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合规性,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派出所: 参与工程领域金融风险防控、欠薪纠纷引发的治安事件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专项行动中的治安秩序。 市场监管所: 参与工程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如非法金融广告)等违法行为;配合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关联风险。 各村(社区):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房建设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巡查检查、问题上报及督促整改;配合开展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欠薪、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和线索报告;做好村民(居民)的宣传引导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建办,统筹协调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计划,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执法与考核:坚持“严管重罚”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综合应用约谈、行政处罚、限制招投标等惩戒措施;对渎职失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注重社会共治: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四)保障资源投入:保障必要的监管人员、经费和装备投入,加强一线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应依据本方案,立即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澉浦镇工程领域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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