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6-22 00:00:00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日常运维服务(*********年)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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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日常运维服务(*********年)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日常运维服务(*********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创新大道与香蒲路交口 ** 栋)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日常运维服务(*********年)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日常运维服务(*********年)项目主要为基础运维和安全运维两方面 服务要求:包括桌面终端等信息化设备维护,各类办公庭审系统运维,音视频会议保障,机房网络设备巡检维护,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系统、数据保密等安全服务,智能中间库维护,全院网络设备及线路维护等,确保运行维护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时性、持续性、灵活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幢*座****
项目联系人:何小兵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