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2026-06-22 00:00:00
景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
代理机构: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景德镇市城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 **:** * ********** **:**
开标时间: ********** **:**
招标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详细地址: *
景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城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对景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进行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景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
*. 项目编号:************号
*. 项目规模:
*#厂房:建筑面积:*****.**㎡,层数:*层,建筑高度:**.**
*#厂房:建筑面积:****.**㎡,层数:*层,建筑高度:**.**
研发楼*:建筑面积:****.**㎡,层数:*层,建筑高度:**.**
门卫:层数:*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
废料仓:层数:*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
倒班楼(改造)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层 高度:*.*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元;
*、资金来源:企业资金自筹。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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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 |
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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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石墨烯复合纳米陶瓷精密功能涂层产业化建设项目检测 |
*项 |
******.**元 |
从检测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二、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或综合资质证书。
注:本次采购招标执行《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景财购【****】**号文),对第(一)款第*项、第*项、第*项、第*项和第(三)款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供应商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即可,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国家相关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书)的也要予以认可,不得将其作 为投标无效(或响应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条件:
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登录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发布媒体: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本项目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须使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常见问题专区”栏目。
(*)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数字证书,即:实体**、移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注册咨询电话,**:**前)或咨询在线客服(**:**********、*********、**********)。
*.*、未按上述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①项目金额****万元(不含),按照**元/供应商收取;②项目金额**(含)****万元(不含),按照***元/供应商收取;③项目金额***(含)****万元(不含),按照***元/供应商收取; ④项目金额***万元(含)以上,按照***元/供应商收取。
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①单笔交易金额****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向中标企业收取;②单笔交易金额*****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向中标企业收取;③单笔交易**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万元)。
本次公示的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景德镇市城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昌南发展中心***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黎明路**号四季瑞丽*栋***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