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2025-10-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合浦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号
被投诉人: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号楼一层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投诉人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合浦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项目(项目编号:***********************),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报价涉嫌恶意低价,明显低于成本价。
投诉事项*:根据公示结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综合评分得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海市分公司综合评分得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综食评分得分**.**,广西达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评分得分**.*,合浦县嘉达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分得分**.**。以上综合得分结果,我方对我司得分提出质疑,按照报价过程,我方计算我可得分如下:报价得分为*.**分,技术性能分**分(我司已按要求提供完整招标文件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分**分〈我司投标文件技四档满分要求提供方案),项且实施方案**分(我司投标文件按四档满分要求提供方案),运维服务友案**分(我司投标文件按四档满分要求提供方案),信誉业绩分**分(我司已按该评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上我司计算得分为**.**分,与公布**.**分存在较大差距。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以上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浦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