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2026-03-06
广西/北海 质疑投诉
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广西/北海-2026-03-06 00:00:00
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来源:合浦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浦县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合浦鑫易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平田平阳塘经济开发区(平头岭)内

被投诉人:北海顺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合浦县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中标结果公告时间超时,违反法定信息公开要求。
*.评标结果未按最高档位计分,评分结果不公。
*.评分总分计算存在错误,违背数学计算逻辑及招标文件评分规则。
*.关于结果公告仅公布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未公布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问题。
*.关于“采购代表人”身份的核实及委托审核问题。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成立。本机关已对被投诉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浦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