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6-18 00:00:00
****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 | 备注 |
* | ****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联合体) | *******元 |
*.无效响应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备注 |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项内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 ****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名单
徐龙法(采购人代表)、金黎艳、毛献武、陈立强、廖飞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不足****元按****元收取。最终计算基价为采购项目中标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阳县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联合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松阳县要津南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沈工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松阳县国资和金融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松阳县环城西路**号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