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18
新疆/阿拉尔 招标采购
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阿拉尔-2026-06-18 00:00:00
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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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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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民生实事微改造项目(青松路街道)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一座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的环形主舞台及看台,增加***、音响等设备,路灯、休闲桌椅等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验收等国家规范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全部服务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标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有效。(*)依据(财库[****]** 号)的规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企业应当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采购文件、响应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类安全考核证书);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其他资格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服务热线************;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与解密**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六项“公告期限”为固定模版无法修改,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第一师阿拉尔市

传 真:

项目负责人:杨婕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街新农大厦*楼***室

传 真:

项目负责人:滕菲菲、武凡

项目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第一师财政局

地址:阿拉尔市胜利大道*号市政府(***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第一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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