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6-18 00:00:00
|
|||
|
|||
|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价值评估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 |||
|
|||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
疏浚物价值评估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计划组织拍卖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现需向社会公开询价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为后续组织拍卖工作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价值评估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
(一)评估标的物: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约***万立方米;
(二)评估目的:根据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储量评估报告,对该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开展价值评估工作;
(三)评估基准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成果要求:提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价值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为后续公开拍卖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评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号)及《海南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由各报名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估工作量及难易程度自主报价;
(二)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若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评估资质(应具备相应的价格鉴定资质或资产评估资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均具有相应能力。团队配备人员应满足《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自然资发〔****〕**号)职业条件,至少有*人以上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三)有参与同类矿产品价值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和业绩,需提供至少*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本次询价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证明(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在职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四)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七)服务质量承诺函;
(八)报价函及技术服务各项费用清单(需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富余海砂疏浚物价值评估项目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无效);
(九)以上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
六、评选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家的,取消本次询价工作;
(二)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价格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如报价最低者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的,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三)评选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仅工作日时间接受报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矿产资源管理室,联系电话:*************。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