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6-18 00:00:00
合川区土场镇土主社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土场镇土主社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土主社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直三院”旧址保护性修缮与场景复原***平方米,专题展陈升级与实践课堂设置***平方米,研学场景开发与功能拓展 ****平方米,整体环境综合整治及风貌改造****平方米。(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由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含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皓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邓国 | 项目负责人: | 向莉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
合川区土场镇土主社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图纸****.**.**.***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