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路(石弓山路-繁华大道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unit}]
2026-06-18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兴业路(石弓山路-繁华大道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unit}]
安徽/亳州-2026-06-18 00:00:00
  • 兴业路(石弓山路*繁华大道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

    项目名称:兴业路(石弓山路*繁华大道段)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徽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仰桥路**号人和科技园*栋北*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零陆佰元整(小写*****.**元)

    业绩: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星园大道和德成路交叉口东南侧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向阳大道东侧(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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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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