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6-18 00:00:00
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南宁东瑞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号新兴苑南区**栋*层铺面*
邮编:******
联系人:李怀亮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电子政务外网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质疑答复函内容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司送达的《质疑函》原件一份,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电子政务外网四期项目(项目编号:***********************),针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商务条款强制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叠加标注设备具体型号,设置排他性条款,限制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依据等。
事实依据:
本项目内容为政务外网已有设备提供续保升级服务,采购需求中列明型号,仅为明确维保、续保标的对象,属于如实描述项目现状。是为了各个潜在供应商能更好的对项目做出设计方案,且并非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该要求设置于合同签订履约环节,未将原厂承诺、原厂授权列为投标资格审查、评标打分的前置准入条件,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可正常递交投标文件参与竞争。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质疑事项*:
技术参数绑定特定设备独有功能,实质性条款存在明显指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答复:
此项目涉及的设备为现有设备,不存在技术参数存在指向性。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依据等。
事实依据:
本项目内容为政务外网已有设备提供续保升级服务,采购方要求的实质性条款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存在参数绑定及指向性,相关技术功能并非涉案设备独家独有,行业内同档次同架构同品牌合规供货设备均具备同等配套功能,具备该品牌正规授权的集成商、各级服务商均可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配套运维服务,不存在仅单一厂商、单一产品能够满足参数要求的情形。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方应对质疑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贵公司提出“市面主流同档次合规设备无法完全满足”,应列明被排除的国内合规主流厂家及品牌,并出示这些厂家被排除,或是参数不达标的直接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质疑事项*:
评标标准中人员职称、职业证书及三体系认证加分项与项目履约无关,变相歧视中小企业。
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依据等。
事实依据:
政务外网运维服务专业性极强,需要对设备安全及设备升级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及专业知识,项目履约高度依赖项目团队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标准化管控能力,人员职称、网络相关职业证书是评判运维团队技术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的直观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立法本义在于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要求提供社保材料,是为核实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杜绝挂靠人员,保障服务团队稳定性,直接关系项目履约质量;国家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考试面向所有企业人员开放,不因企业规模设置限制。
三体系认证体现企业质量管控、安全生产、运维作业标准化管理能力,全部评审加分项均围绕本项目运维履约核心需求设置,与项目交付质量、长期稳定运维直接相关,并非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无关评审指标。体系认证对社会所有企业开放,不因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地域限制而受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质疑事项*:
全部商务、技术条款禁止负偏离,规则过于严苛,不符合政府采购通行规则。
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依据等。
事实依据:
本项目内容为政务外网已有关键基础设施提供续保升级及全周期运维服务,专业性极强,结合政务网络“零故障、零中断、高安全”的运行要求,本项目所有商务、技术条款均属于影响项目正常履约、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开展的实质性条款,因此统一约定不允许负偏离,属于结合项目特性作出的合理设置。任何一项条款出现负偏离,都会直接导致服务不匹配现有网络架构、故障处置能力不足,极易引发政务网络中断、数据安全泄露等重大风险。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
质疑事项*:
安全态势感知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过于苛刻,格式条款显失公平。
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依据等。
事实依据:
本项目政务外网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承担全域网络攻击监测、漏洞预警、异常流量拦截、政务数据风险识别核心职能,承载大量政务涉密数据、群众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态势感知服务失效、漏报高危安全事件,将引发网络入侵、数据泄露、政务系统瘫痪,设置对应功能项验证,可以有效避免虚假应标导致的原有设备无法正常升级从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有效保证业主的权益,违约约束条款是匹配项目极高网络安全风险的必要管控手段,并非无依据加重供应商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二条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复函,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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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