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6-06-18 00:00:00
****年秋季开学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秋季开学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现修改为******;兼投兼中******;;
*、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技术响应(关键性技术指标)/客观项******;主观分******;现修改为******;客观分******;;
*、原第四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技术响应(一般性技术指标)/客观项******;主观分******;现修改为******;客观分******;。
*、原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实质性条款/*、******;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且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进度款:货物全部到位且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尾款:项目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付款至合同总金额(以实际结算审核价为准)***%。******;
现修改为******;★*、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在*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
(*)中标人把货物全部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和各个学校接收确认资料后,采购人*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该笔款项将于****年财政预算批复后按实际支付)
(*)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签字验收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结算,双方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在*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价)的**%。
(*)中标人开具结算总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保证期间)为*年,采购人在收到保函后*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中标人应确保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银行保函失效或无法兑现,中标人应立即向采购人支付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每笔费用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已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但因财政审批等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到账的,不视为采购人延期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人应表示理解,且不能据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最终以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号建安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