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办案安全保障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6-18
吉林/吉林 中标结果
桦甸市人民法院办案安全保障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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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办案安全保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四、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法院办案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桦甸市人民法院
地址:桦甸市渤海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桦甸市白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桦甸市胜利街白云大厦**层*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 | *(项) | ¥***,***.** | ¥***,***.** | *.安检中心服务 (*)对进入法院人员***%安检; (*)负责引导、值机、男安检以及女安检; (*)对所有来院当事人进行酒精检测; (*)值机员负责对来院当事人所携带的包裹进行安检,发现管制物品及时扣押并上缴当地公安机关。 (*)男安检及女安检主要负责对男当事人及女当事人进行人身安检,防止其夹带危险物品入院。 (*)安检员负责维护法院入口处的秩序。确保人员有序进出,避免出现拥挤或混乱的情况,从而保障法院内部的安全与稳定。 (*)在安检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如有人试图携带违禁品进入法院,安检员需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司法警察大队报告。 *.民事审判执庭服务 (*)确保法庭的肃静和秩序,防止任何可能干扰审判正常进行的行为发生。监督法庭内人员的行为,以确保审判的顺利进行。 (*)保护法官、陪审员、证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防止任何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的行为发生。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制止暴力或威胁行为,以确保审判过程的安全性。 (*)协助法官控制和管理法庭内的各项活动,以确保审判的高效和公正。 (*)发生突发事件,如当事人情绪激动、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等。在这些情况下,需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平息事态,恢复法庭的正常秩序。 *.值守服务 (*)门卫室实行**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小时巡查制度。 (*)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 (*)值班期间遵守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查看监控记录。 (*)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院内大件物品搬出、扣押车辆驶出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方可放行。 (*)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上报司法警察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 (*)发现火情、警情、灾情等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置。 (*)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执行安检制度,防止危险品、管制类物品、限制类物品进入院内。 (**)协助维护院内秩序 (**)法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桦甸市渤海大街*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我院办案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时代理机构选择的是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区划属于桦甸市,不是省本级。所以合同无法通过电子合同系统签订,通过线下形式签订,合同经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监管审核。望给予审批通过。
桦甸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