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财政局2026年(第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6-06-18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关于湖州市财政局2026年(第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湖州-2026-06-18 00:00:00

受财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号规定),现就湖州市财政局****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财政局****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项目编号:************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湖州市财政局****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个月、**个月],计划招标规模**.*亿元、*.***亿元。

四、 投标人资格 :参与投标的银行,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机构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机构名称),投标银行间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或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
取得标段一的预中标银行,须提供相应的质押品。质押品应为可流通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不受发行主体的限制,可以跨地域质押。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质押的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
各预中标银行须在中标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足额提供质押品,中标公示结束后次日办理相关质押手续(预招标资金于资金存放开始日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中标银行),市财政局确认预中标银行足额质押后,双方按照规定办理中标资金存放工作。否则取消该银行的中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 ~ ********** **:**:**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 ~ ********** **:**:**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号*号楼*楼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现场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号

*、招标人名称:湖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顾婷婷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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