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6-06-18 00:00:00
关于“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式警服辅料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式警服辅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五章中采购需求标包*新增“序号** ****式警服吸湿排汗松紧带、序号** ****式警服涤纶针织松紧带、序号** ****式警服吸湿排汗松紧带” ,具体要求如下: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技术标准 |
单价最高限价 (元/米) |
备注 |
| ** |
****式警服吸湿排汗松紧带 |
宽*.*** |
米 |
按****式警服标准 |
*.**元/米 |
|
| ** |
****式警服涤纶针织松紧带 |
宽*.*** |
米 |
*.**元/米 |
|
|
| ** |
****式警服吸湿排汗松紧带 |
宽*.*** |
米 |
*.** |
|
*、本项目第五章中采购需求标包*“序号***序号**品名的辅料”检测报告时限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的最新检测报告,同一种类型的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即可”。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式警服辅料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式警服辅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标包*、标包*、标包*、标包*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中的生产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材料。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通报中予以取消资格(被恢复资格的除外)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现修改为“标包*、标包*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中的生产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材料。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通报中予以取消资格(被恢复资格的除外)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本项目第五章中采购需求标包*“序号** 弹力包边带”删除。
*、本项目第五章中采购需求标包*新增“序号** 弹力包边带” ,具体要求如下:
| 序号 |
品名 |
编号 |
颜色 |
规格 |
单价(最高限价)(元/米) |
备注 |
| ** |
弹力包边带 |
**度斜向切 |
藏蓝色 |
宽:**** |
*.** |
防寒服 |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武鹰制衣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