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财采决〔2026〕11号)
2026-06-18
广东/惠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财采决〔2026〕11号)
广东/惠州-2026-06-18 00:00:00
广东/惠州-2026-06-1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惠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三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高新区古塘南路*号肇庆湘仁电梯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室
被投诉人*:惠州市朝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津街***号后面*+*创意园****
被投诉人*: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号
相关供应商:惠州市大基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三新南路*号人乐居*座*层**号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过程及结果存在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评分畸高、畸低,不按本项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档位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存在分值计算错误。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教学家具类产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产品“品牌”,导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法核实。对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惠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