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3
2026-06-18
安徽/铜陵 变更澄清
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3
安徽/铜陵-2026-06-18 00:00:00
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 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及补疑* ********** 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
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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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及城区水体河道恢复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做出如下答疑澄清及补遗:

一、答疑澄清:

疑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定标佐证材料,放在电子投标文件“定标因素”节点随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但是,该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并没有“定标因素”节点,请问,该定标材料是放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具体哪个文件里?

回复:投标文件中无须上传,后期定标环节招标人进行函询时提供。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人:铜陵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

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房地产大厦*楼

人:梁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铜陵市德林世家*号楼*层

人:李志鹏、李媛媛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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