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16 00:00:00
***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项目河溜镇劳庙村段房屋搬迁
集中签约启动公告
*****;*****;*****;为保障***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实施,维护被搬迁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规定,本项目河溜镇段征地前期调查、勘测定界、补偿方案公示、意见征询等法定程序已全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依法获批。经研究,即日起正式启动河溜镇段房屋搬迁集中签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项目及范围
*.项目名称:***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项目(河溜镇段)
*.搬迁范围:河溜镇境内涉及劳庙村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项目征地红线图、勘测定界图及现场公示范围为准。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约**.**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总投资约**亿元;其中河溜镇段为项目关键节点段落,包含河溜互通、涡河特大桥等控制性工程。
*.搬迁内容: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附属用房、构筑物、地上附着物、青苗、林木等全部资产。
二、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
严格执行《***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与安置实施方案》(怀政办〔****〕*号)
三、集中签约时间
(一)启动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集中签约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重要提示:集中签约期内签约,可享受限期签约奖励(被征收人在签约公告发布后,在签约公告规定期限****日内签约并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给予限时签约搬迁奖励,具体标准为:砖混楼房、平顶平房按照***元/㎡给予奖励;砖瓦房、半砖瓦按照***元/㎡给予奖励。在*****日内签约并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砖混楼房、平顶平房按照***元/㎡给予奖励;砖瓦房、半砖瓦房按照**元/㎡给予奖励。简易房不予奖励)、优先选择宅基地等政策;逾期未签约,取消全部奖励,并依法推进后续程序。
四、签约地点
河溜镇劳庙村村委会
联系人:葛好(电话:***********)、葛士杰(电话:***********)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搬迁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突击抢栽抢种青苗、林木,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工商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搬迁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河溜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